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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通知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6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非全日制 会计专业硕士(MPAcc)
发布时间:2026-01-0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专业介绍

北航会计专业硕士(MPAcc)自创办以来始终持续优化案例开发流程,推动案例教学的常态化与高品质化。通过引入真实企业场景的案例,引导学生综合运用会计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提升了学生的逻辑思维、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能力。经过多年积累,该项目在案例教学和开发领域已位居国内前列。为适应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满足国家和企业对既精通数字技术又精通会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依托北航在智慧制造和大数据分析方面的实力,2023年,本项目融入数智会计课程,将培养方向调整为“数智会计”。

(一)培养目标

北航MPAcc秉承“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校训,培养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数智会计专门人才。

(二)培养特色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基于案例展开的案例开发、案例教学、案例大赛以及案例论文的特色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在实务中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

注重财务融合数智的能力培养。依托北航在智慧制造和大数据分析方面的实力,融合“数智”会计教学内容,提升学生在大数据时代的数字技术掌控能力。

二、招生信息

学院

008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代码及名称

125300会计

研究方向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不区分研究方向”

2. 入学后按照“数智会计”统一进行培养

授课语言

中文

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

培养学制

2年

班型

每周六、日两天上课

上课地点

北京

学费标准

16.6万(学制内8.3万/生·学年)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港澳台地区非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MPAcc)招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招生考核过程中的工作部署、组织管理以及具体实施。

四、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须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及确认要求

2026年1月4日至1月11日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及我校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考点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我校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此外,确认时间和要求后续将由报考我校相应单位通知,考生须按照其要求执行。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须在1月14日前,将报名生成的报名表、身份证明、学历学位相关证明、学习成绩单、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彩色扫描或拍照后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命名“姓名+考核材料”,发送邮件至yzb@buaa.edu.cnmpacc@buaa.edu.cn。若考生多次提交,以最后一次提交材料为准。纸质版材料请于考核当天在候考教室提交。

考生应当在2026年4月1日—4月1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证件参加考核(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考核时备用)。

五、考核

考核由我校经济管理学院进行,具体时间、方式及考核内容,将于4月中下旬,邮件通知考生本人,请注意查看个人邮箱。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报名资料、外语能力、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拟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方式及时间将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七、入学

(一)新生于秋季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三) 报到时,经济管理学院对其证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拟录取资格无效。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拟录取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拟录取资格无效。

八、管理

被录取的各类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培养工作由经济管理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其他管理工作由负责港澳台事务的部门负责(联系电话:+86-10-82338394)。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报告并通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证。

九、咨询

北航MPAcc教育中心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A603

电话咨询:+86-10-82316609

电子邮件:mpacc@buaa.edu.cn

                                                                     北航MPAcc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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